+852 2668 9936

言語治療師

言語治療(Speech Therapy),或稱語言治療,為言語及語言病理學(Speech-language Pathology)的通稱,是一門臨床醫學科學。執行此項專業的專家稱作「言語治療師(香港的稱呼)或語言治療師(台灣及澳門的稱呼)(Speech Therapist,簡稱 ST)」,又稱為言語及語言病理學家(Speech-language Pathologist,簡稱 SLP)。語言治療師修習的科目包括醫學、語言學、神經科學、腦成像、認知科學、心理學、聽力學、統計學等。語言治療師是為了診治言語(例如構音、語暢)、語言(理解和表達,涉及聽覺、口語、閱讀和書寫能力)、嗓音(頭頸部腫瘤、聲帶結節、肉芽腫)、吞嚥(神經異常、頭頸部腫瘤、氣切、鼻胃管)、高階認知(言語記憶、聽覺記憶、運算)等範疇的障礙及異常,並為病人作出諮詢、評估、診斷及治療。

 

語言治療師(同言語及語言病理學家)會視乎病情的嚴重性而採取不同的診斷及治療方法,例如行為改變、輔助科技、聲學儀器、內視鏡檢查、物理強化練習、指引及重複性練習或利用視覺及聽覺輔助。言語治療師也會對病人的家屬作出輔導及衛教。言語治療師的常見工作場所包括醫院、診所、學校(含特殊學校)、早期療育及訓練中心、安老院舍、社區照護、安養中心、私人機構、到宅看診、政府及非政府機構及組織等。

 

而香港目前並無執照考試,執業管道為完成相關學士或碩士學位課程,或在海外如英國、美國、澳洲、加拿大、臺灣或新加坡取得相關專業資格。

基本資歷要求

 

學歷要求

必須持有言語及聽覺科學理學士學位。普遍持有聽覺學理學碩士學位。

 

專業資格

成為香港言語治療師協會會員更好

 

香港言語治療師協會

https://speechtherapy.org.hk/